找商协会

找商协会

信阳市民企之声服务平台

找商协会二维码

手机扫码访问

找会场

找会场

信商之家会议室预定服务

找会场二维码

手机扫码访问

惠企添利

惠企添利

助力企业减免成本、稳经利润

惠企添利二维码

手机扫码访问

河南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工作方案

政策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02
发文部门:
中共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政策级别:
省级
浏览量:
234
扶持金额:
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扶持
政策标签:
-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梯度培育、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能力、提高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质量,按照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证监办函〔2022〕840号)要求,依托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设立河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制定本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标准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为主线,聚焦服务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协调政府和市场各方资源,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综合金融服务及规范培育功能,提升"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质效,促进我省新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对专板企业建立孵化、规范和培育分层管理体系,为各级企业与其特点和需求相适应的专业服务。统一登记托管要求,明确企业确权比例。按照"非必要不披露"原则,建立差异化的信息披露机制。持续完善企业数据库,加强信息共享和应用服务。


  (二)聚焦服务对象。优先引导省级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的企业,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中小企业进入专板进行孵化、规范、培育。


  (三)稳步有序推进。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完善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多方协作机制,稳步扩大专板企业服务覆盖面。加强日常监管和风险监测,积极防范和及时化解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工作目标


  (一)筹备启动:2025年上半年完成专板筹备工作,建立符合专板设立要求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信息系统并完成人员配备等工作,为开板储备企业。


  (二)建设推广:2025年下半年为专板建设和推广阶段。举办专板开板仪式,推进首批企业入板;各级政府出台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入板培育;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加强专板宣传和服务体系建设。力争2025年入板企业完成100家,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完善,取得一定服务效果。


  (三)持续完善:2026年为持续完善阶段。优化支持政策,完善服务体系,积极探索与新三板和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培育孵化功能效果显现见好,力争2026年入板企业累计达到300家,20家以上企业进入新三板或沪深北证券交易所上市,专板企业新增各类融资50亿元。


  四、专板管理


  (一)入板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申请进入专板:


  1.省级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评价或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2.政府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中小企业。


  3.其他符合"专精特新"发展要求或具有相应潜力的企业。


  (二)入板流程。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入板材料:


  1.企业自行向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提交申报或认定材料。


  2.企业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收集汇总后,推荐至中原股权交易中心。


  3.投资该企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企业提供贷款或服务的银行、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向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提交尽调材料或审计报告等申请材料。


  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为完成入板的企业出具备案通知书,并抄送企业所在市、县(市、区)工信、地方金融主管等相关部门。鼓励地市政府与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共建专板培育基地。


  (三)分层管理。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对专板企业建立分层管理体系,为各级企业提供与其特点和需求相适应的基础服务和综合金融服务。


  1.孵化层:尚未达到规范层或培育层标准的专板企业。


  2.规范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得过B轮以上私募股权融资的专板企业。


  3.培育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拟上市后备企业;主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达到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系统创新层相应指标50%以上,且具备上市潜力或具有明确上市规划的企业;已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和拟申请IPO(首次公开发行)的全国股转系统摘牌企业。


  (四)登记托管。入板企业应按照统一登记托管要求进行登记托管。企业入板后60个工作日内经确权的股份(股权)数量应达到股份(股权)总数的75%以上,培育层企业应达到80%以上;未确权的部分应设立股份(股权)托管账户进行专户管理,并明确有关责任的承担主体。入板后的股权变动记录要清晰完整,有据可查。


  (五)信息披露。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根据"非必要不披露"原则,建立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定向信息披露系统。未进行过股权或债权融资的企业可自愿选择披露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过股权或债权融资的企业应根据外部投资人要求或有关监管要求定期向披露信息。企业提交材料自证是否进行过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明确披露者的信息披露要求,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根据企业自证材料要求企业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日常监管及退转板管理。专板企业在板期间应依法依规运营,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对专板企业在板时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入板企业发展情况调整其所在层次。


  1.专板企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向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主动申请退转板:


  (1)企业获准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由于并购等原因,导致企业不再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


  (2)企业因注册地址变更后不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


  (3)其他不适合继续在板条件的情形。


  2.专板企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对企业采取强制退板:


  (1)企业涉嫌非法集资、传销、虚假宣传、欺诈以及严重侵权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2)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依法强制解散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等,无法持续经营的;


  (3)企业出现应向专板主动提出退出申请、且自出现该情形已满3个月仍未主动申请的;


  (4)其他需要强制退板的情形。


  五、专板服务体系


  (一)建立企业数据库。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应建立涵盖企业基本信息、已披露信息、通过服务和调研走访积累的信息等多维度的企业数据库,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企业权益的前提下,加强信息共享和应用,结合政务信息及从其他第三方渠道获取的商务信息等为企业进行精准画像、信用评价等,并通过数据匹配解决企业融资、同行业并购、技术专利转化、产业链上下游业务合作等方面的需求。企业相关信息根据企业授权或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对外提供或使用,并对信息及使用情况进行区块链存证。


  (二)强化基础服务。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应整合内外部及线上线下服务资源,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途径,建立符合中小企业需求和特点的基础普惠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管理支持、管理咨询、登记托管、培训交流、政策对接、品牌宣传等"一站式"服务,并结合企业分类分级情况探索支持企业发展的创新举措和服务。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应加强与各厅局、各地市的惠企政策对接,强化政策申报和申领服务,提升政策落实效率和支持效果。


  (三)优化融资服务。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应结合各级企业特点和需求,综合运用股权、债券、信贷以及地方特色金融工具;发挥登记托管功能、优化业务流程、扩大股权质押贷款融资;探索知识产权质押等创新型信贷产品,加大企业助资力度。拓展服务企业对接信业务的渠道。


  (四)深化担保服务。加强与省内担保机构深度合作,为企业债权类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建立担保机构、金融机构等对企业融资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担保机构为专板企业开展投资联动担保业务,通过投资联动等创新融资业务提升企业融资能力。


  (五)完善培训服务。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应充分发挥"育智汇"企业线上培训平台功能,积极组织或联合河南国商学院及省内高校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系列培训服务,完善培训课程体系,采取线上直播、录播、线下培训、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开设企业微课,让更多企业了解资本市场、熟悉融资工具、优化融资结构。适时开展企业高管特训营、企业董秘、证券事务代表和财务总监等专题培训班,为专板企业提供宏观形势分析、战略管理、法律与财税、公司治理、股权架构与股权激励、资本运作等资本市场专题培训服务,推动企业规范公司治理,提升经营管理质效。


  (六)加强上市培育。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应结合落实我省《关于加快推进河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加强与省委金融办、河南证监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协同配合,向中小企业提供优质专业服务,从产业与金融两方面,依据有关政策和监管规定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并为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股份(股权)、期权提供登记托管、转让、信息披露等服务。


  (七)加强合作对接。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应积极做好与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全方位合作对接,加大服务力度,筛选、培育优质企业;设置专人专岗对拟转板企业进行辅导审核,帮助企业用好绿色通道机制;并积极推动公示审核合作机制落地;争取与全国股转系统通过监管链建立"信披通、监管通、技术通、账户通"的对接机制;参照全国股转系统监管要求,推动拟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企业持续规范;根据行业发展与监管要求,适时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账户对接机制。


  (八)探索服务创新。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应积极在基础服务、融资服务、投后服务、财务顾问、创业债权、优先股(权)等领域进行研究与探索,并在条件具备时积极申请单项业务试点。


  六、政策协调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板建设工作,结合我省《关于加快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完善基金备投企业储备库的通知》,协同发力、梯度培育。


  (一)省委金融办牵头推动建立证监会监管链通过地方业务链对地方政务信息的调用通道,推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区块链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建立市场监督部门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股权登记对接机制,依托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为股改企业提供过户、增减资、质押、股份确权等股权基础服务,以及清晰历史沿革、品牌提升等特色配套服务。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入板,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动态管理机制,与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共享相关信息,指导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完善专板企业服务机制。将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纳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其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承办"创客中国"等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活动。


  (三)河南证监局要指导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完善制度建设、业务规则和风控机制,加强市场自律管理。推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加强创新业务研究,并与交易所、新三板建立顺畅的沟通交流机制。


  (四)各地政府要组织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入板,协调解决企业股改、挂牌、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地市政府要对专板企业在资质认定、项目申报、税费缴纳、产权确认、环保审批、证照补办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加大扶持力度。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委金融办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证监局等为成员单位的专板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专板设立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专板建设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推动优质中小企业入板培育,每年入板企业数量递增不低于20%,5年后应达到当地满足条件企业数量的80%。


  (二)加强日常监管。省委金融办加强日常监管和风险监测,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会同省委金融办共同做好专板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加强评价督导。各地政府要扎实开展政策宣传、企业入板等相关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将专板企业成长综合评价情况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企业跟踪评价内容。省委金融办要对各地企业入板情况、股改情况、融资情况等进行定期通报。

 

关于平台

信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是政府部门牵头,汇集各类优质服务机构和资源,为中小微企业及创业者提供政策、培训、招聘、投融资、技术创新等一站式、专业化服务的综合平台。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信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运营单位:信好办(河南)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