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企业函〔2023〕234 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 新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开展“ 携手行动”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 新(2022—2025 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 号)要 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征集、梳理形成了 409 项大企业技术创新需 求榜单(其中 230 项需求大企业同意公开,179 项需求大企业不同 意公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度中小企 业“ 揭榜” 工作的通知》 (工企业函〔2023〕99 号),为做好我省中小企业“揭榜”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一)针对大企业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附件 1),各地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发榜揭榜专区,填写
相应信息,下载打印《中小企业“揭榜” 对接表》(附件 2)和《中 小企业“ 揭榜” 申请书》(附件 3),并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印章后报送至省辖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针对大企业不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各省辖市级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优质中小企业产业基础、行业领 域等,梳理出与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相匹配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通 过线下点对点的沟通方式, 组织企业进行定向“揭榜” 。有意愿“ 揭 榜” 的优质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揭榜” 对接表》和《中小企 业“ 揭榜” 申请书》, 加盖企业印章后,将盖章版、电子版及研发能力佐证材料,报送至省辖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 中小企业“揭榜” 申请将汇总推送至“ 发榜” 大企业,“ 发 榜” 大企业就每项需求选择 1-3 家“揭榜” 中小企业,由大企业与“ 揭 榜” 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 收,确定“ 揭榜” 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二、材料报送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中小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初审 后,将“揭榜” 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至《中小企业“揭榜” 汇总表》(见 附件 4),加盖公章后,连同《中小企业“揭榜” 对接表》和《中小 企业“ 揭榜” 申请书》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中小企业局),且须将大企业公开和不公开需求区分清楚。并将上述材料的盖章 PDF、可编辑电子版及研发能力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hngxtzxjcxz@163.com。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地报送材料审核后,将审核通过的中小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6.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不公开,单独发送)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13日
附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