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部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安排部署,组织开展 2024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方向
(一)污染治理方向
1.危废处置设施建设:一是补齐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缺口支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二是对既有处置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三是开展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和集中处置中心建设。
2.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 对水土气污染实施综合系统一体化治理,在治理方案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治理项目子以支持。重点支持 5个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建设有效提升园区环境污染治理水平。支持园区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
3.节水项目:矿井水利用工程,重点行业节水改造项目
(二)节能减碳方向
1.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 支持规模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项目
2.能效提升项目: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园区综合能效提升项目
3.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 一是支持尾矿 (共伴生矿 )煤研石、粉煤灰、治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圾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二是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项目建设。三是支持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项目以及农林废弃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四是支持可降解塑料、可循环快递句装、“以竹代塑”产品生产和应用推广项目,以及废塑料回收利用项目建设。
二、工作要求
(一) 严格项目入库。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项目储备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要求,及时将储备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选择符合投向、条件的项目编制 202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园区综合能效提升项目应编制整体资金申请报告,由各园区管理委员会 (或相应管理单位) 作为责任主体和承担单位,按程序申报。项目业主为重点用能单位的,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其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接入端系统建设,准确、完整、及时将能源消费数据接入省级或国家平台
(二) 严格项目筛选填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项目要紧紧围绕本领域头部企业组织开展项目筛选,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符合有关政策要求、符合本专项支持范围和标准。申报项目不符合项目方向的不子受理。项目要优中选优,不要盲目追求数量,申报的项目各地发改委环资科正式人员要看过现场
(三) 严把项目开工条件。拟申报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投资管理的各种规定,切实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城乡规划、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环评批复等工作程序计划新开工项目条件成熟,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完备,确保投资一经下达即可投入项目建设
(四) 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各地要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政府投资能力和本地区建设需求,根据中央补助标准和地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合理申报投资计划。在申报正式文件中须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市 (区) 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企业投资项目要提供资金到位情况。
(五) 严格项目监管。加强审核比对以及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此前已经获得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已经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司局或国家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要认真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筛查,对于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单位的项目不
得支持。
三、申报时间安排
202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抓紧组织,坚持成熟一批、上报一批、滚动实施。优先推荐符合支持方向、前期手续齐全、资金落实的项目上报国家12 月 29日前,各省辖市将投资计划草案正式文件 (一份 )、资金申请报告 (一式两份 ) 纸质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电子材料(投资计划草案扫描版、附件电子版资金申请报告扫描版) 随文报送在此基础上,各地继续深度谋划组织,坚持高标准筛选项目,在2024年1月5日、1月 12 日前分别再申报一批备选项目。
2023年12月26日